緬甸商標新制[1]由於政治問題,目前仍於新商標法的試行階段(Soft-Opening),正式施行階段(Grand-Opening)被推遲,尚未有確切施行時間。因此,建議併行舊制的再登記與新商標法過渡期的重提申請來維護商標權,具體方式如下:
一、 向登記處提交聲明書和委託書,以及
二、 在當地報紙上刊登警告通知(這兩個步驟為舊制下的”再登記”)。
三、 將前述所有文件上傳到商標系統,重新申請商標(此步驟為Soft-Opening階段的重提申請)。
[1] 詳參《冠中智訊》第23期-|國際動態| 緬甸最新商標法立法進度,及第28期-|國際動態| 緬甸商標新舊法過渡期啟動 敬請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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