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說明:
透過歐洲專利局(EPO)申請並繳納相關費用,藉此向歐洲專利的39個會員國、1個延伸國和4個生效協議國取得專利保護,而不用個別申請歐洲各國的專利制度。
會員國:德國、法國、英國、西班牙、義大利、荷蘭、瑞士、波蘭、斯洛伐克、瑞典、挪威、丹麥、葡萄牙、愛爾蘭、芬蘭、奧地利、捷克、盧森堡、比利時,匈牙利、冰島、羅馬尼亞、希臘、摩納哥、保加利亞、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賽普勒斯、愛沙尼亞、斯洛維尼亞、列之登士敦、土耳其、克羅埃西亞、馬其頓、聖馬利諾、塞爾維亞、阿爾巴尼亞、蒙特內哥羅。
延伸國:波士尼亞及赫塞哥維那。
生效協議國:摩洛哥、摩爾多瓦、突尼西亞及柬埔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