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的智慧財產權包括專利、商標、著作及營業秘密,但是很多讀者不清楚這些權利究竟差別在哪裡,智訊彙編小組帶領大家一起比較認識這些權利之間的差別吧!
智慧 財產權 |
專利權 |
商標權 |
著作權 |
營業秘密 |
立法目的 |
促進技術進步 |
保障商標權 及消費者利益、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
促進國家文化發展 |
維護產業倫理與競爭秩序 |
權利取得 |
申請審查 |
申請審查 |
創作完成 |
符合要件之資訊:秘密性、經濟性、合理保密措施。 |
排他效力 |
排他專用權 |
排他專用權 |
無排他效力 (無法阻止他人平行創作) |
無排他效力 (無法阻止他人合法獨立完成) |
保護標的 |
利用自然法則產生的技術思想之創作(表現在物或方法上)。 設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 |
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 |
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
技術性及非技術性營業秘密。 |
權利期限 |
發明申請日起算20年 新型申請日起算10年 設計申請日起算15年 |
註冊後10年,可無限延展。 |
公開後50年或死亡後50年。 |
具秘密性即無限保護。 |
公共領域 |
絕對新穎性; 易於思及。
|
不具識別性的標識及商標中不具識別性的部分(可參考聲明不專用制度)。 |
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 思想與表達合併原則;必要場景原則。 |
公開的事實不具秘密性。 他人合法獨立完成而公開,則喪失利益。 |
權利保護範圍 |
專利權範圍(claim)。 設計:以圖式為準,並得審酌說明書。例如:設計由「物品」及「外觀」所構成,並得審酌說明書之設計名稱及物品用途,但不包括專利圖式所未揭露之外觀描述說明。 |
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註冊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
著作權侵權之判定以「接觸」及「實質相似」為要件。 |
禁止他人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 |
延伸閱讀:
2. 談商品設計可著作性之認定
4. 商標識別性審查基準修正 ——現在,您該來點包裝外觀的商標申請
5. 營業秘密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