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冠中智訊

冠中智訊第12期- | 編者的話 |

2014/12/18

 時令進入冬至,聖誕將至,2014年已盡尾聲,隨著新的一年將來到,特致賀詞以獻上最誠摯的祝福,同時感謝撥空前來參與我所十一月份舉辦的研討會活動以及律所開幕蒞臨的各位貴賓,期在來年均能身強體健事事順利。

 

而隨著新年將至,相信很多的企業或個人會有更多的創新或創業的安排,然而創新或創業的過程常會受限於智慧財產權中各項的規定與限制,是必須被創新或創業人所注意的,否則極易不慎踏入法律的泥沼中無法脫身,因此特別為文"創新與創業應注意之我見----以智慧財產權觀點出發",以提醍創新或創業人應注意的事項,並在專利的專業上對於物的創作以製法界定的作法就各國的看法,於"製法界定物請求項之權利要件原則介紹"一文,清楚的介紹,更期待往後有各式的案例進行更多的分享,且持續前幾期談及我國設計專利的演變過程,本期更見"簡述台灣設計專利與大陸外觀設計專利之保護差異"的文中,擴大我國設計專利分析的範圍,與大陸相同性質的外觀設計就侵權保護範圍的差異進行分析,期使讀者對於我國設計專利有更深入的了解。

 

商標部份更以名人的姓名,蔡依林與孔子為例,發表" 註冊「蔡依林」、「孔子」為商標,行不行?"有趣而深具意義的見解,期能讓人了解古今名人與平民的姓名是否能成為商標的實務,另提出"大陸對商標共存協議的效力認定"以示明大陸對於商標共存見解上的演進與變化,均展現出為文兩位律師的專業所在,相信均能為各位讀者提供最佳的智慧財產權服務。

 

另由韓國新專利法即將於新的一年開始實施,其中,與國際接軌以及作業程序完整化的作法值得借鏡,在此年終歲末之際,國際化以及完整化或許可以成為各項事務追求的目標,謹在此祝福各位讀者:羊年新希望,萬事新氣象,除舊新局佈,創造新業亮。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