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瓜五年前主持中視「挑戰101」問答競賽節目,遭外商跨海提告涉嫌抄襲。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胡瓜等人無罪。
荷蘭某外商集團跟美國製作公司跨海提告,指控胡瓜跟節目製作人焦志方涉嫌違法抄襲他們的節目,同時附帶民事求償新台幣三千多萬元。雖然挑戰101已在2009年底停播,但著作權官司卻纏訟至今。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兩個節目雖有部分內容雷同,但益智節目本來就常搭配不同關卡與求救方式,是節目呈現的設計構想與概念,不宜過度受著作權保護,又沒有證據證明焦志方、胡瓜等人參與製作,所以判決胡瓜等人無罪。全案可上訴。
中廣 潘千詩 2014年03月03日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