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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糖哥哥」商標爭奪 法院認優視未使用

2021/4/28
        陳嘉行離開優視多年,但仍以「焦糖哥哥」、「焦糖」進行活動,2019年優視要求陳不得再使用「焦糖哥哥」、「焦糖」。智財局於去年裁定廢止優視的「焦糖哥哥」商標,優視不滿智財局的廢止裁定,先提起訴願遭駁回後,向智財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優視主張,過去3年曾重播過焦糖哥哥的節目,就代表商標仍在使用。不過,智財法院認為,「焦糖哥哥」文字係為介紹主持人或演出人員名稱,而以加註在參加人臉部旁邊之方式呈現,標示「焦糖哥哥」為節目或活動之角色,依相關消費者之通常認知,「焦糖哥哥」僅為節目、活動之人物或角色名稱,無法自節目、活動中認知或意識「焦糖哥哥」與系爭商標指定之服務項目有關。故並非商標實際使用的事證。全案仍可上訴。


        資料來源:
1.  2021-04-27  15:10  聯合報  /  記者王怡蓁/新北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417093。
2.  智慧財產法院  109  年行商訴字第  101  號判決  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efault_AD.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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