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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標案 廣藥獲賠68億

2018/8/1



王老吉狀告加多寶公司侵權,法院判決加多寶應賠償王老吉人民幣
14.4億元經濟損失。 中新社

 

大陸廣藥集團旗下的涼茶品牌王老吉,與競爭對手加多寶的商業糾紛又添一勝訴案例。

廣東高等法院判決書顯示,廣東加多寶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等六家加多寶旗下公司,應賠償廣州醫藥集團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人民幣14.4億元(約新台幣68億元)。

澎湃新聞網報導, 727日,上市公司白雲山公告稱,控股股東廣藥集團於近日收到廣東高等法院關於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

這一金額創下加多寶與王老吉諸多商業糾紛中最高的賠償紀錄,此外,廣州高院也駁回廣州醫藥集團的其他訴訟請求。

2010年,廣藥集團授予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的王老吉商標租賃權和「紅罐王老吉」的生產經營權到期,雙方有關商標之爭的矛盾就此爆發。

20125月,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裁定,鴻道集團從201053日起,無權再使用「王老吉」商標,雙方隨後就展開為期數年的涼茶大戰。20127月,北京一中院終審裁定加多寶禁用王老吉商標。

商標之爭原本到此可以結束,誰知到了2014年,廣藥集團突然決定向廣東省高院提起訴訟,稱包括廣東加多寶在內的六家加多寶系公司侵害廣藥集團王老吉註冊商標,造成廣藥集團經濟損失人民幣10億元。

20152月,廣藥集團又將10億元索賠金額,變更為人民幣29億元。

隨後六家加多寶公司向廣東高院提起反訴,請求廣東高院判令:廣藥集團賠償加多寶公司經濟損失人民幣10億元;反訴訴訟費由廣藥集團負擔。

不過,廣東高院對這一反訴請求未予受理,加多寶隨後向最高法上訴。

201511月,廣東最高人民法院下達裁定,認定六家加多寶公司提出反訴不符合受理條件,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0經濟日報 記者杜宗熹/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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