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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加入TPP 《專利法》等12法規明年3月前研修

2015/11/25

包含紐西蘭、新加坡、智利等12國代表上月10日達成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第一輪談判協議後,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今天針對TPP協議文本公布後,首度召開「TPP/RCEP專案小組」會議,要求各相關部會本初步檢視文本後盤點出第一波法規落差部分,於明年3月底前提出國內相關法規的修法內容,並與各界利害相關人進行公聽會與溝通,完成評估及配套措施。

 

未來經濟部也將針對文本內容,組團前往美國、日本、新加坡等TPP成員國向該等國家進一步瞭解,以釐清細節並積極爭取相關國家的支持,掌握我國在第二輪談判加入TPP的契機。

 

張善政今天邀集農委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等單位,針對TPP文本初步檢視後盤點出法規落差部分,總計12項法規,包括《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如要求化妝品標上市許可、定期評估作為上市要求等)、《郵政法》(如用價格或重量界定函件)、《保險法》(如透過電子傳輸之跨境保險中介服務業)、《電子通訊傳播法》(如新立法防制垃圾郵件濫發)、《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如將國際公約所含括之植物納入品種保護範圍)、《專利法》(如專利審查的必要條件、延長行政審查不合理期間的補償)、《農藥管理法》(如延長試驗資料的保護期間)、《藥事法》(如延長試驗資料的保護期間、專利連結制度的強化與建立)、《著作權法》(如延長著作權保護期間至著作權人身後70)、《商標法》(如訂定侵害商標的刑事罰則)、《漁業法》(如預防過漁及漁撈捕撈能力過剩),以及《行政程序法》(如公開各界對法規命令所陳述的意見之期間)等。

 

張善政表示,上述需修法的法律、包括其子法及行政命令等,各單位必須於明年3月底前提出法規修改內容,以向國際社會展現我國爭取第二輪加入TPP的決心,並且透過每月「TPP/RCEP專案小組」會議的機制,督考各單位所提的修法內容及相關評估與配套措施。對於相關單位在處理法規鬆綁面臨須跨部會協調困難時,將由請國發會協助處理。

 

由於經濟部長鄧振中才出席APEC年度部長會議,並向APEC所有經濟體表示,我國樂見TPP完成第一輪談判,對於推動區域經濟整合注入動能,也運用會議期間與美國、日本、新加坡等8TPP成員國就TPP相關問題交換意見。未來經濟部將針對文本內容,組團前往美國、日本、新加坡等TPP成員國向該等國家進一步瞭解,以釐清細節並積極爭取相關國家的支持,掌握第二輪加入TPP契機。蘋果日報(徐珮君/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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