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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專利局歷史性的單一專利協議

2013/2/19
歐洲專利局歷史性的單一專利協議
        歐洲專利局(EPO)讚許歐洲議會在斯特拉斯堡通過今天的兩個草案規定,關於建立單一專利,茲摘錄整理重點如下:
 
一、   單一專利係基於兩個法規:是一種專利程序指南,另一個是翻譯專利說明書語言的新規定。 EPO受歐盟25個成員國委託提供和管理單一專利。第三個元素是依國際公約創建單一專利訴訟制度,建立整合的專利法院(UPC)-具專利侵權和有效性問題一審及上訴專屬管轄權的專門法院。歐盟成員國在競爭力理事會會議上通過此規定後,期待不久後單一專利正式被歐盟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採行。
 
二、   單一專利及UPC法律規定生效後,即可遞交單一專利申請。建立UPC的協議預計將在2013218日簽署,並將於13個會員國承認後生效,包括法國,德國和英國。EPO預計在2014年實施第一個單一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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