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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虎360訴騰訊公司反壟斷案二審宣判

2014/10/31

本報訊  (記者祝文明 竇新穎北京報導)
       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上訴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電腦系統有限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一案。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瞭解,奇虎360訴騰訊公司壟斷一案起源於2010年11月的“3Q大戰”。由於雙方在產品方面的糾紛,騰訊公司當年11月3日宣佈在裝有奇虎360軟體的電腦上停止運行騰訊公司QQ軟體,使用者必須卸載奇虎360軟體才可登錄QQ。2012年4月18日,奇虎360在廣東省高院起訴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並索賠1.25億元。       
       2013年3月28日,廣東省高院作出一審裁定,認定騰訊公司強迫用戶進行“二選一”的做法屬於限制交易行為,但由於法院同時認定騰訊公司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因而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奇虎360不服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雖有不當之處,但適用法律正確,裁判結果適當,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騰訊公司法務部總經理江波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此案推動了中國互聯網行業的公平競爭,維護了市場秩序。而對於二審判決,奇虎360方面則表示遺憾,但尊重最高院的判決。奇虎360總裁齊向東認為,這一案件引發了行業、用戶和法律界各方的關注,在提升互聯網產業抵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意識的同時,也將促進我國互聯網企業創新生態的營造。
作者: 祝文明  竇新穎,2014/10/21,摘自:中國智慧財產權報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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