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及营业秘密,但是很多读者不清楚这些权利究竟差别在哪里,智讯汇编小组带领大家一起比较认识这些权利之间的差别吧!
智慧 财产权 |
专利权 |
商标权 |
著作权 |
营业秘密 |
立法目的 |
促进技术进步 |
保障商标权 及消费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
促进国家文化发展 |
维护产业伦理与竞争秩序 |
权利取得 |
申请审查 |
申请审查 |
创作完成 |
符合要件之信息:秘密性、经济性、合理保密措施。 |
排他效力 |
排他专用权 |
排他专用权 |
无排他效力 (无法阻止他人平行创作) |
无排他效力 (无法阻止他人合法独立完成) |
保护目标 |
利用自然法则产生的技术思想之创作(表现在物或方法上)。 设计:透过视觉要求之创作。 |
任何具有识别性之标识。 |
文学、科学、艺术或其他学术范围之创作。 |
技术性及非技术性营业秘密。 |
权利期限 |
发明申请日起算20年 新型申请日起算10年 设计申请日起算15年 |
注册后10年,可无限延展。 |
公开后50年或死亡后50年。 |
具秘密性即无限保护。 |
公共领域 |
绝对新颖性; 易于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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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识别性的标识及商标中不具识别性的部分(可参考声明不专用制度)。 |
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 思想与表达合并原则;必要场景原则。 |
公开的事实不具秘密性。 他人合法独立完成而公开,则丧失利益。 |
权利保护范围 |
专利权范围(claim)。 设计:以图式为准,并得审酌说明书。例如:设计由「物品」及「外观」所构成,并得审酌说明书之设计名称及物品用途,但不包括专利图式所未揭露之外观描述说明。 |
于同一或类似之商品或服务,使用近似于注册商标之商标,有致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之虞者。 |
著作权侵权之判定以「接触」及「实质相似」为要件。 |
禁止他人以不正方法取得营业秘密。 |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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