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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智讯

冠中智讯第22期-关于知识产权的技术通知─若英国无协议脱欧(2018年9月24日公告) 【吴佩伦 国外部专员/整理节译】

2018/12/25

    英国政府为了因应可能出现无协议脱欧的情况,公布了一系列的技术通知,以帮助企业和公民做出明智的计划和准备。须留意的是,英国和欧盟目前仍在谈判阶段,此技术通知仅在英国无协议脱欧的情况下才适用,故实际是否施行仍须视最终谈判结果而定。

商标和设计

现有的已注册欧盟商标(EUTM)或已注册欧盟设计专利(RCD)将继续在其余的欧盟成员国有效。

1. 未来将通过一项新的、以最小的行政负担授予等同于英国权利的方式,在英国保护现有已注册欧盟商标(EUTM)或已注册欧盟设计专利(RCD)。

2. 权利人将被通知已授予新的英国权利,任何可能不希望获得新的等同于英国注册商标或设计的企业、组织或个人都可以选择退出。

3. 将对英国法院正在审理的涉及欧盟商标(EUTM)或欧盟设计专利(RCD)的法律纠纷状况作出规定,并将在英国脱欧之前提供更多相关信息。

4. 申请人在英国脱欧时有申请中的欧盟商标(EUTM)或欧盟设计专利(RCD),可以在英国脱欧之日起九个月内,根据英国同等权利的相同条款重新申请,并保留欧盟申请案申请日之优先权。

5. 申请中的欧盟商标(EUTM)或欧盟设计专利(RCD)的申请人将不会收到通知,且在英国脱欧后需要考虑是否要向英国知识产权局重新申请,以在英国获得保护。

6. 新申请案将有资格按照英国规定的费用在英国申请英国商标和外观设计。

7.英国申请人,如同欧盟和第三国之申请人,将可继续通过欧盟商标(EUTM)或欧盟设计专利(RCD)在欧盟申请保护。

8. 英国政府正在努力,包括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合作,从英国脱欧之日起,对透过马德里和海牙体系申请并指定欧盟之已注册商标和设计,在英国提供持续地保护。

非注册制欧盟设计

1. 英国、欧盟和第三国设计者将获得对首次在欧盟27个成员国揭露的设计的持续保护,并且在英国脱欧时已经受到未注册制欧盟设计的保护。通过新的补充未注册制外观设计权,英国脱欧后在英国揭露的设计,将根据未注册制欧盟设计的现行条款在英国受到保护。

2. 英国脱欧后:

    a.现有的未注册制欧盟设计将继续在其余的欧盟成员国有效。

    b.将保留对英国现有未注册制欧盟设计的保护,权利人无需采取任 何行动。   

    c.将对英国法院正在审理的涉及未注册制欧盟设计的法律纠纷的状况作出规定。

专利和补充保护证书

1. 在英国有效的任何现有权利和授权,在2019年3月后将继续有效。对于英国、欧盟和第三国企业,法律要求或申请流程不会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审查中的专利申请案和补充保护证书将继续在相同的基础上进行评估,并且可以继续提交新的申请。如果涉及这些权利或授权的法律诉讼正在进行中,它们将继续不受影响。

2. 英国的补充保护证书制度将像以前一样继续为英国、欧盟和第三国企业运作。

3. 生物技术发明专利的条件将保持不变。作为专利持有人的英国、欧盟和第三国企业,第三方和申请人可以继续根据现行法律做出决策。在审查该领域的专利申请案时,专利审查员将继续适用同一法律。第三方亦将能以与目前相同的理由来质疑专利的有效性。

4. 对于强制授权,作为在英国有效的专利或植物品种权利持有者的英国、欧盟或第三国企业,将能够继续申请强制授权,权利之间存在重迭。

5. 英国、欧盟和第三国企业将可继续获得制造专利药物的强制授权,以满足发展中国家的特定健康需求。

6. 对于药品测试,英国、欧盟或第三国企业可以继续依赖法规对于针对药品进行的各种研究、试验和测试所赋予的专利侵权例外。

欧盟单一专利(UP)和欧洲单一专利法院(UPC

1. 目前单一专利法院与单一专利尚未生效,单一专利法院协议仍在等待德国签署生效协议。如果单一专利法院生效,英国政府需考虑是否确定加入。如果届时无协议脱欧且英国确定退出单一专利法院和单一专利,企业将无法使用单一专利法院和单一专利来保护其在英国境内的发明。

2. 但英国企业仍然可以使用单一专利法院和单一专利来保护在其他欧盟缔约国内的发明。然而,在英国,企业只能选择使用国家专利(包括非欧盟专利局提供的专利)和英国法院来保护其发明。

3. 如果英国企业侵害现有权利,仍将根据他们在欧盟缔约国内所采取的行动,开放单一专利法院诉讼。

4. 欧盟企业将不再能够使用单一专利法院和单一专利来保护他们在英国的发明,但是能像现在一样,透过英国知识产权局和非欧盟专利局申请英国国内的权利。

著作权

1. 欧洲经济区(EEA)国家将没有义务向英国国民、居民和企业提供数据库权利(Sui generis database rights)。英国数据库权利的权利人将无法在欧洲经济区执行权利。

2. 当英国国民前往欧盟时,可移植性规则将不再适用。这意味着根据欧盟法规,在线内容服务提供商将不会被要求或不能够对英国消费者提供跨境使用之服务。英国消费者在临时访问欧盟时也可能会看到对其在线内容服务的限制。

3. 当在欧洲经济区广播时,目前依赖原籍国版权许可规则的英国卫星广播公司,可能需要排除在他们所广播的每个成员国的版权。

4. 英国文化遗产机构根据孤儿著作版权例外条例在欧洲经济区(EEA)的网上提供作品可能会侵害版权。

5. 英国集体管理团体组织将无法要求欧洲经济区(EEA)集体管理团体组织在其音乐作品中提供在线权利的多领域许可。

6. 版权作品的无障碍格式副本的跨境转移。英国打算在脱欧后批准马拉喀什条约,但批准将不会在2019年3月29日之前进行。在脱欧和批准的过渡期间,在欧盟和英国之间转移无障碍格式副本的企业、组织或个人可能无法依赖欧盟法规。

权利耗尽

1. 由权利持有人或经权利持有人同意在欧洲经济区(EEA)市场上市的受知识产权保护之商品,在英国脱欧后,将继续在英国被视为权利耗尽。意即从欧洲经济区(EEA)平行进口这些货物到英国将不受影响。  

2. 由权利持有人或经权利持有人同意在英国上市之商品,在英国脱欧后,将不会在欧洲经济区被视为权利耗尽。意即将这些货物从英国出口到欧洲经济区(EEA)的企业可能需要得到权利持有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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