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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智讯第31期-|新闻时事| 下一站,「苏打绿」或「鱼丁糸」?【智讯汇编小组】

2021/4/16

前言

    一进入四月新闻时事很热闹,著名乐团「苏打绿」和著名台中三明治老店「洪瑞珍」争议案,一直到四月中仍然持续被媒体报导关注。

    这两则事件双方均各有胜败,虽然都还可以再上诉而非终审判决,但恐怕读者已经对于铺天盖地的报导雾里看花。智讯汇编小组简要梳理相关判决[1]让读者可以更清楚事件争议。

    在苏打绿(现分身乐团为「鱼丁[2])事件中,日出(青峰)与林暐哲的著作权侵权争议与团名商标争议的民事判决相继于41日及48日出炉,怎么前日说可以唱自己的歌了,却又忽然说不能自称「苏打绿」呢?

 

智权焦点

一、音乐著作财产权的专属许可协议争议

    智慧财产法院根据双方于20181231日正式对外的共同声明,认定该共同声明符合「书面」方式,且共同声明是根据双方2018126日所签订的合约终止同意书[3]约定而来,意思表示应有连续性与一致性,共同声明内容配合林暐哲与吴青峰之间的Line对话纪录进行解释,显示当事人已明确合意吴青峰将自主独立决定行使著作财产权,毋庸经上诉人及林暐哲同意,故应可解释为上诉人自201911日起,已非系争音乐著作之专属被授权人。而授权契约失效或终止后,无须返还,著作财产权当然回复于授权人行使,故吴青峰于专属许可协议终止后,音乐著作财产权回复由吴青峰行使。

二、团体名称「苏打绿」的商标权争议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青峰等6人不能请求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将系争商标权利移转登记给青峰等6人,因为林暐哲音乐社或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取得商标权并无不法,且双方经纪契约法律关系虽然后续不存在,但不妨碍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已经取得之商标权利。

    因此,青峰等人已经在202057日对林暐哲音乐社有限公司名下的六件「苏打绿 sodagreen」提起三年未使用废止,并已经在2020121日取得分身乐团「鱼丁」的商标注册,想要「取回」「苏打绿 sodagreen」这个团名,恐怕还要等到上述六件商标废止确定[4]

 

结语

    媒体报导均以「师徒关系决裂」称呼,浮萍(歌迷)们今昔对比共同声明书中说双方关系「像极了爱情」而深感讽刺,然而搜寻有关新闻,仅有日出(青峰)当事人出面说明,而林暐哲这一方仅由律师出面而无当事人的解释,旁观者或许仍然无法持平了解双方关系发生破绽的症结点。

    观看判决,推测林暐哲这一方或许是担心「词曲版权许可协议」未谈妥而衍生违约责任,毕竟本案双方合作期间涉及的合约共有三份,20181231日发出公开的共同声明书之前的126日,双方在律师见证下签订合约终止同意书中,仅仅述及终止「经纪合约」及「唱片合约」,遗漏了「词曲版权许可协议」,故而产生争议。日出(青峰) 这一方则主张该合约终结不会使林暐哲发生违约责任。

    当然,诉讼列车已经启动,面对诉讼过程,双方寻找有利的主张抗辩并积极攻击对造是各自的权利,但也必然产生不愉快并加深嫌隙,诉讼对于当事人关系造成的伤害不言可喻,不胜唏嘘。

 

[1] 参考判决:智慧财产法院109年民着上字第10号民事判决(110.04.01)、台湾台北地方法院109年智字第21号民事判决(110.04.08)、智慧财产法院108年民商诉字第65号民事判决(110.03.31)

[2] 苏打绿乐团改名啦!6位成员组成分身菜鸟团「鱼丁糸」,甚至连艺名也都全部重取,参https://www.marieclaire.com.tw/entertainment/music/50944?atcr=83bdd7

[3] 该同意书约定「双方同意经纪合约及唱片合约均提前于1071231日终止」,并未特别列举「词曲版权许可协议」故而引发本案争议。

[4] 笔者查到,「苏打绿有限公司」已经在10957日提出申请第109029228号「苏打绿」商标及第109029229号「SODAGREEN」商标。该二商标现正暂缓审理中,若废止争议案确定废止成立,则可以顺利取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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