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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宣称「总代理」 一字之差涉广告不实!

2020/12/3
        为了维护竞争秩序并保障消费者权益,倘若在台湾有多家公司直接取得外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资格时,则非属于「总代理」。
        非台湾总代理而自称总代理时,涉及广告不实,违反台湾公平交易法第21条。


        详细内容见《公平交易委员会电子报》第160期:https://www.ftc.gov.tw/upload/109120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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