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参加这次的中秋节烤肉,我【Google】了一下看怎么到你家,太复杂了决定搭【Uber】,匆匆忙忙出门忘记带【仙女棒】,晚上的烟火怎么可以少了它,你有空就帮忙买一下!而且我很饿想先吃【肯德基】,离晚上烤肉还很久,如果生火不顺又要等很久,出门买【仙女棒】就顺路买一桶【肯德基】吧!
在讲这段话的时候,你想到的是品牌/商标?还是商品/服务?
你知道吗?商标注册后如果没有依法使用,将会被「废止」,就像是「仙女棒」,它曾经是注册商标!后来成为「火花棒」商品的代称,故而在商标废止争议案中被撤销注册。
商标权人为了避免自己的注册商标因为通用化而被废止,一定要先了解「商标使用」。
「商标使用」的规定很多,而且法律上的规定为了适用于每种个案,规定的也比较广泛,但其实你只要记得:
不忘初心,
商标使用的规定和你做品牌、取得商标权的原因相同!
▋ 不要违背你取得商标权的原因
回顾一下,你为产品设计了品牌最重要的原因就是:
1. 凸显自己的特色、
2. 避免仿冒,阻止他人使用、
3. 作为消费者选购商品认明的标识、
4. 知名度累积……等等。
而注册成「商标权」就有「排他专用」的法律地位,才可以大方根据商标法抓仿冒品、禁止他人使用。
▋ 商标使用注意事项
要充分达到上述目的,可以将商标这样使用:
1. 商标和商品要分开:
商标成为商品的代名词是一件营销成功的美事,但前提是:
「消费者内心知道商标文字的主要意义是你」。
要让消费者联想到品牌特色,是选购商品认明的标识。
例如使用「仙女火花棒」进行宣传,这样大家就会知道是「仙女」品牌的「火花棒」。
要宣传强调「仙女棒」是商标,只有你制造的商品才能使用,其他人使用就是侵权仿冒,避免仿冒识商标权人的权利也是维护商标必要的付出成本。
要教育市场「火花棒」才是商品名称,阻止公众将「仙女棒」作为「火花棒」商品的俗称或代称。
当营销成功,「仙女棒」成为火花棒的代名词好吗?要看实际使用情形:
消费者想要买仙女棒却买到其他品牌的火花棒,会哭说「这不是仙女棒!」认为自己买错,想要买仙女棒的主要意思是你这个品牌来源,那「仙女棒」还是你的商标;
消费者要买仙女棒的意思只是想要买线香形状、点燃产生火花可以拿在手上玩的烟火,不管买哪个品牌都可以,那么「仙女棒」只是商品名词。
当「商标=商品」时,将无法凸显你的品牌特色,无法让消费者看到品牌就想到你。
成为商品代名词反而违背了你取得商标权的原因,你的宣传营销只是做大商品市场,但没有为你的商标累积知名度。
2. 商标只能用在指示你的产品:
商标使用不只是在产品包装上,还有:
产品说明文书、广告、数字影音,
甚至是卖场商品页的标题、介绍… …等,
他人用到你的商标只能是指涉你的产品,这样才能达到注册商标避免仿冒的目的。
商标权人要监控留意市场上同业的使用方式,当商品介绍的文句中使用到你的商标时,是不是在销售或说明你的商品。
为了让他人知道这是你的商标,可以放大突出、进行设计,以明显的方式呈现。
你还可以善用注册商标的国际通用注册符号「®」:
在商标后方标注「®」符号,这样做可以强化并提示消费者认识你的商标,例如:
使用「仙女®火花棒」将商标和商品做出区隔,提示消费者选购商品应该认明你的品牌标识。
如果销售对象较多或地域较广,可以设计自己的品牌使用规范,让与你有关的下游人员营销宣传有所遵循,厂商一致性使用你的商标,让知名度累积在你的商标身上。
3. 多角化经营你的商标
商标只能用在指示「你的」产品,重点在「你」这个来源。
因此,你可以多元化制作商品,譬如除了「火花棒」,也制作「仙女棒」品牌的冲天炮、水鸳鸯、烟火外围配件,甚至是抱枕、玩具或其他烤肉有关之商品,就会释放出不同于商品名称的印象。
在多种商品中,消费者选购商品都会认明你的品牌标识,那么其中一种产品虽然有一点通用化解读的模糊空间,但多角化使用并教育消费者,仍然可以扭转大众认知,知道你是品牌。
例如消费者虽然会说「去Google一下」代称网络搜寻,但Google不只是提供搜索引擎服务,还有手机、智能眼镜等多样产品,消费者看到Google的主要印象仍然是品牌名称,仍然以Google做为搜索引擎服务的标识。
商标通常不会一夕之间成为通用的商品名词,一旦发现用了你的商标,但是商品来源不是你,就要即刻扭转大众错误的认知。
当然,如果要多角化经营商标权时,也要将商标注册在多角化经营的商品上,否则新产品很可能没有商标权。
延伸阅读:
4. 商标只能和商标/品牌比较::
同性质的东西才能比较,商标和品牌之间可以比较,商品之间也可以比较,但是商标和商品是不能比较的。
如果将「仙女棒」与冲天炮、水鸳鸯、甩炮等烟火爆竹商品并列比较,就代表「仙女棒」的性质同于商品名称。
即使是出现在媒体介绍报导、教育人员指导、教材与试题,甚至政府机关消防倡导、商品检验公告上,
这些地方可能会让你优越感爆棚,觉得好像被引用、被专家和媒体报导,但其实这是可怕的误会!
因为报章杂志只是报导各式不同的烟火比较,消费者根据上下文根本不知道它是商标,不会让人想到「你」这个品牌,只会误解以为是商品的一个款式,这样报导的文字知名度不是累积在你身上。
将品牌和其他类似性质的商品并列比较,只会让商标唯一专用的印象降低,是不当使用你的商标,违背了你做品牌的初心,应当立即严正阻止。
5. 站出来捍卫自己的商标权
「仙女棒」商标权人主张,在烟火产品外包装上面,他是长久以来唯一标示「仙女棒」的厂商!
但是,这在商标使用的维护上是不够的,
在「仙女棒」商标通用化的案例中,商标审查结论就特别提到:
商标法上所称商标之使用并不限于商品或其包装容器,也包含:
1. 烟火销售业者的网页销售证据、
2. 众多媒体报导的证据。
这些销售网页和媒体报导火花棒商品时,会以「仙女棒」文字与其他文字并列使用指称商品,或作为烟火商品分类名称,显见系争「仙女棒」商标已成为烟火商品之通用名称。
因此很重要的,一旦看到他人不当使用你的商标时,要站出来捍卫自己的商标权,要有采取法律行动的决心,例如发声明、警告函或其他必要的法律行动,容忍他人不当使用,即使产品包装上只有你使用,注册商标还是会被废止。
▋ 结论
「仙女棒」商标在2021年争议案中审查确定,成为火花棒商品之代称与俗称,因此商标权在「火花棒、焰火、烟火」商品上废止注册。
商品名称是大家都有使用需求的名称。
因此,「仙女棒」一词不能独占专用,他人可以销售标示有「仙女棒」的烟火,同业注册商标图样中含有「仙女棒」字样也只要声明不专用就可以注册登记。
延伸阅读:「声明不专用」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人一定要记住「商标是独占权利」,让消费者认识你这个商标,而不是为整个商品市场作嫁:
1. 商标只能和「你」这个商标权人连结、
2. 商标的性质和地位是品牌,不要和商品并列比较、
3. 不管他人是故意仿冒或只是误用你的商标,都要积极阻止、
4. 不同容忍商标名称变成商品代称,特别是权威媒体。
当然,你的态度决定一切,积极采取行动制止他人不当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是维护自己商标权益的重要手段。
不管是不是你有意放任,不管是不是你的错,商标只要通用化就很有可能被废止注册,而且在市场上也实际上已经丧失指示来源的功能了。
更多有关注册商标使用的其他规定:注册商标图样使用之注意事项
作为商标权人,为了避免辛苦注册的商标被废止,可以加入【冠中】官方LINE进一步咨询商标使用,让我们为你的商标体检:
相反的,如果你哪天觉得莫名其妙被发警告函,也要好好检查对方是不是拥有商标注册、对方主张自己有商标权是不是合理、商标使用有没有符合商标法要求。
对方的商标权如果持续注册并不合理,保障自己的方式就是让对方的商标权无效,建议与商标代理人研拟商标废止方案,探讨是否有其他商标异议、评定可能性。
欢迎追踪【冠中智权百科】粉丝专页,观看更多智能财产有关的讯息。
#商标通用化 #商标废止
#商标维护 #商标注册 #商标权
#品牌陪跑 #智权伙伴 #商标代理人 #商标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