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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智訊

冠中智訊第22期-蝙蝠俠如何解決Gotham商標被他人註冊?─談電影的商標權保護(上) 【張甘穎 商標專員】

2018/12/25

事件背景

自稱「高登律師」的王律師,把自己當「品牌」在經營,2014年12月間以「Gotham」字樣申請註冊商標,2015年6月間獲准。「蝙蝠俠」總是可以解決「Gotham City」(臺灣譯為「高譚市」)內的犯罪行為,但這次是智慧財產權案件(註),「蝙蝠俠」(美商黛西康美克(DC COMICS)擁有「蝙蝠俠」之商標權)應該要放任「Gotham」城市名稱被他人註冊商標嗎?他怎樣處理他人註冊「Gotham」商標的爭議案件呢?

商標法對於影集的保護

商標,就是具有「識別」性之標識,作用在使消費者認識該標識後,將該標識作為「區別」來源、選購商品或服務的依據。在電影業區別標識原則上和其他服務業並無不同,許多正片開始播放前多有動畫設計的「○○影業」、「○○出品」就是商標。

但值得深入討論的是:電影名稱的商標權保護呢?電影中其他創作元素的商標權呢?

依據《識別性審查基準》第4.7點,影片名稱對消費者而言,僅是特定著作的內容,相關消費者容易認為其屬商品或服務內容的說明,通常不具識別性。但流行或廣受歡迎的影片因為廣為散布而為消費大眾熟知,尤其在今日商業模式的運作下,賣座的電影常發行各種周邊商品,若作品名稱經大量使用,在消費者心中產生鮮明的印象,而有指示來源的功能,則具有識別性,著作權人或得其同意之人,得以之申請商標註冊。非著作權人或得其同意之人申請商標註冊,可能使消費者產生來源的混淆或減損其識別性,應不得註冊(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此外,電視劇集等一系列以相同名稱發表的作品,因個別的單一作品內容均不相同,消費者得以相同的名稱識別屬於同一來源的個別單一作品,故原則上具有識別性;若書籍名稱有正副兩個以上的標題,標題之一已使用於一系列的作品上,並已脫離完整的書籍名稱而產生單獨的商業印象,且該標題係作為系列作品的標識推廣,從而消費者得以認知該標題為一系列作品的標識時,則具有識別性

因此,現今商業的鋪天蓋地式推廣行銷,讓賣座的電影、一系列的電影作品一而再、再而三出現在消費者眼前及生活周遭,使原則上不具識別性的影片名稱產生識別來源的作用,商標審查原則也因應市場行銷運作及消費者認知而相應調整。

影集名稱作為商標權保護案例

案例一:大長今

申請第103024080號「媒體大長今」商標註冊申請案,無法獲准註冊的原因在於:「經查『大長今』一劇內容係敘述韓國(朝鮮時代)第一個女御醫奮鬥成功之故事。韓國MBC於2003年9月15日至2004年3月30日播出的長篇古裝連續劇『大長今』。……在亞洲各地播放時掀起『大長今熱』,隨帶引發韓劇觀劇熱潮,全球超過90個國家播出此劇,在世界各地傳播韓國傳統文化並掀起了韓流。……迄今『大長今』戲劇節目一直在台灣之重播中。『大長今』雖為戲劇名稱,惟其劇中介紹之許多藥材、食材、烹調方式等食療、養生方法、醫理等東方文化以長篇幅、鉅細靡遺唯妙唯肖方式,教人如何做藥膳、如何用中藥調理身體及治病救人,自開播以來已蔚為時下熱門話題,電視台進而發展『大長今』一劇之周邊商品,從電視劇相關影音產品、食譜、漫畫、小說、飲食到觀光服務等不勝枚舉……周邊商品熱賣。以上種種事實,堪認該『大長今』商標,於本件『媒體大長今』商標103年4月30日申請註冊時,已廣為商標所使用商品或服務之實際或可能消費者及經營該商標所使用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業者所普遍認知而臻著名之程度。……」

最終智慧局依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前段核駁該案確定。

案例二:唐頓莊園

註冊第01643707號「唐頓莊園 Downton Abbey」商標遭異議撤銷之理由在於:「經查據爭『Downton Abbey』、『唐頓莊園』商標係異議人英商嘉年華影視公司所製作的電視影集名稱,該劇最早係於2010年9月於英國播出,於播出後獲得熱烈迴響,不僅在英國本土創下極高收視率,更於2011年獲金氏世界紀錄大全的2010年『全球最受好評的電視影集』……多個國家播放,更獲得艾美獎、金球獎之最佳迷你影集與電視電影等獎項……堪認據爭『Downton Abbey』、『唐頓莊園』商標於系爭商標102年11月6日申請註冊前,於電視節目製作及播送等相關商品或服務已因其於電視、報紙等媒體長期且廣泛的報導及播放,並有眾多我國網友於網路部格落及留言板討論,而為我國大多數的消費者所熟知之著名商標。……且參加2013年拉斯維加斯授權展,並發售載有據爭商標之葡萄酒商品,可知異議人早於系爭商標申請日前,即以據爭商標註冊並使用於光碟、原聲帶、書籍、葡萄酒等商品,復藉由報紙、電視等平面、電子媒體及網路推廣行銷,是異議人已有多角化經營之趨勢,應可認定。……」

最終智慧局依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規定撤銷該商標確定。

小結

由前揭審查基準及影集商標權保護案例可知:

一、原則─不具商標識別性

影片名稱對消費者而言,僅是特定著作的內容,相關消費者容易認為其屬商品或服務內容的說明,通常不具識別性。

二、例外─具商標識別性

1、賣座的電影:常發行各種周邊商品,若作品名稱經大量使用,在消費者心中產生鮮明的印象,而有指示來源的功能,具有識別性。

2、電視劇集:一系列以相同名稱發表的作品,因個別的單一作品內容均不相同,消費者得以相同的名稱識別屬於同一來源的個別單一作品時,具有識別性。

3、有二個以上標題作品,因標題之一使用於一系列作品上,並產生單獨的商業印象,且該標題作為系列作品的標識推廣,從而消費者得以認知該標題為一系列作品標識時,具有識別性。

蝙蝠俠屬於賣座作品,同時多部電影名稱也含有蝙蝠俠,具商標識別性,那:

Gotham City(高譚市)呢?Gotham能有蝙蝠俠這個居民居住而日益有名,但它只是電影元素中的城市名稱,有單獨的商業印象嗎?蝙蝠俠為了拯救萬惡城市而疲於奔命時,會不會忘記維護競爭秩序呢?

 

(註):智慧財產法院106年度行商訴字第91號行政判決參照。

蝙蝠俠如何解決Gotham商標被他人註冊?─談電影的商標權保護(下) :http://www.king-craft.com.tw/news_detail2.asp?spage=2&nid=165

 

【以上論述僅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所立場。歡迎註明出處後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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