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冠中智訊

冠中智訊第24期-|商標案例| 大陸篇:商標駁回復審維權成功經驗分享【冠中商標部】

2019/8/16

   

案情簡介

    “希力自動化 XLTEK AUTOMATION及圖”商標於2017年間提出大陸商標註冊申請,經商標局實體審查後,因認為申請商標與已註冊前案“圖形”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構成近似,故於2018年間部分駁回申請商標。

   

    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圖樣如下:

審理結果

    經申請人提出復審申請後,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復審決定,採納了本所代理意見,認為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在整體外觀、文字構成、讀音等方面存在一定區別,整體尚可區分,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未構成近似。因此,申請商標申請予以初步審定,並移交商標局辦理相關事宜。

    申請商標最終於今(2019)年5月順利取得商標註冊證。

 

案例評析

    收到駁回通知後,本所對近似程度比較分析及評估如下:

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比較,圖形部分均為抽象幾何圖形且均區分為上、下、左、右四個部分,商標局的駁回雖然不無道理,但經詳細分析判斷,引證商標以色塊設計為主,申請商標則是圖形中有線條,整體風格差異較大、圖樣差異明顯,再加上本商標對申請人非常重要,因此建議申請人應提出復審積極爭取。

    後藉由持續與申請人溝通,並共同歸納爭取註冊之理由方向,順利取得申請人的信任委辦而提出復審申請。

    筆者認為,本案兩商標存在相同的四個色塊圖形組合,但最終官方採納本所意見,判定雙方不構成近似的主要原因仍在於兩商標整體差異較大,特別是申請商標另有“希力自動化 XLTEK AUTOMATION”文字與圖形對應,而引證商標則是由四個距離很大、完全分離且獨立的塊狀箭頭拼湊而成,箭頭方向都指向中央且相互之間完全沒有交會,消費者根本不會與任何英文字母產生聯想。以一般普通知識經驗的消費者角度視之,申請商標也很可能被視為單一個字母“X”,且不論消費者如何解讀申請商標中的圖形,均與引證商標“圖形”差異極大,故申請商標被商標局駁回具有不合理性。

 

結語

    現大陸商標實體審查為因應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及大幅縮短審查週期等需求,對申請商標的近似性判斷以嚴格的態度把關,建議在申請之初,就要將嚴格的審查標準納入申請風險評估中。

    諸多申請人為節省大陸商標申請費用而以圖文組合商標提出申請,惟此往往產生反效果,不乏有申請費用“打水飄”的例子。故提醒有意申請大陸商標之人,組合商標中之文字若無前案存在,為避免產生單純因圖形部分有近似商標影響,而導致文字部分連帶無法獲准註冊、無法取得文字專用權,在申請之初就應該將圖形與文字分為二案提出申請,此亦有利於未來商標之彈性使用。倘若申請前能與有經驗的代理人詳談,將可有效提升商標註冊機會,並選擇適合自身企業維護及符合商品上市時程之商標布局策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