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冠中智訊

冠中智訊第11期- | 智權動態 | 大陸新《商標法實施條例》亮點解讀(二)【文:徐德炎 律師】

2014/9/24

   ◎本文作者:冠中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徐德炎 律師 【本文版權所有 歡迎註明出處轉載】

 

筆者上期介紹了新條例的相關規定,本期將繼續為您解讀:

五、增加了不計入審查時限的規定,妥善解決了效率與公正的問題

法條:第11

修改前的商標法對商標審查及審理時限沒有規定,新《商標法》引入了商標審查及審理的法定期限制度,明確規定了商標註冊申請的審查期限、商標異議的審查期限及評審案件的審理期限等,如商標申請註冊的審查時限為9個月。但是,對於某些特殊環節及程序如果不扣除時期,不僅導致商標局、商評委不能如期完成此類案件的審查和審理,也會損害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商標申請案中,申請註冊的商標被商標局以與引證前案近似為由駁回,商標申請人在提出駁回復審的同時,對引證商標提出無效宣告。對於該商標申請人而言,當然希望該駁回復審案件先暫停審理,等待引證商標無效宣告案的結果後再審。如果在先引證商標被撤銷,在先權利障礙消除了,申請人的復審商標就可以獲得註冊。但是,若有法定審理期限的規定,商標評審委員會是不可能等待無效宣告案結果再行審理,因而產生了效率與公平無法衡平的問題。因此,新條例增加了不計入審查時限的規定,即除了上述需等待在先權利案審理結果的期間外,還規定了公告送達期間、補正及補充證據期間、同時申請案件證據提交及協商處理期間、需要等待優先權確定的期間,共計五種情形不計入審查時限。

六、增加商標評審的口審程序,使口審成為可能,為當事人充分闡明主張提供了程序保障

法條:第60

此前的商標評審案均實行書面審理,即商標評審委員會僅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書面資料進行審理,雖然,當事人可以通過書面方式闡述自己的觀點,但是,缺乏直接的、面對面的溝通。特別是對於涉及雙方當事人的無效宣告案,這不利於當事人充分闡述自身觀點的權利。新條例增加了口頭審理的規定,明確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實際需要,可以決定對評審申請進行口頭審理,同時對相關程序進行了規定。這不僅有利於當事人權利的行使,而且,也有利於減少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裁決公正性的質疑,降低後續行政訴訟案件的發生。


 

七、完善商標異議的具體程序,保障當事人權利的行使

法條:第242526272862

新商標法對於商標異議程序進行了大幅調整,為使調整後的異議程序更具操作性,新條例對具體程序進行了細化規定。如增加了商標異議申請的受理以及不予受理條件,規定商標局作出不予註冊決定包括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不予註冊決定,明確異議程序法定期限屆滿後當事人提交新證據的處理原則為:在期滿後生成或者當事人有其他正當理由未能在期滿前提交的證據,在期滿後提交的,商標局將證據交對方當事人並質證後可以採信。

此外,商標異議程序中,由於經商標局做出核准註冊異議決定的,異議人將不能申請復審,只能再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無效宣告申請。為保障原異議人充分行使權利,新條例特別規定,明確將“經不予註冊復審程序予以核准註冊後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排除在“一事不再理”之外。即,原異議人可以用相同的理由及事實,針對原被異議商標提出無效宣告申請,而不受“一事不再理”規定的限制。

八、細化商標侵權認定的相關標準,增強執法的可操作性及商標保護的力度

法條:第757879

新商標法第60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違法經營額的數量大小,對涉案侵權人採取不同嚴厲程度的處罰措施,但是,並未對違法經營額的計算及認定作出規定,這給實務操作帶來了困擾。新條例對計算違法經營額的考慮因素進行了規定,如考慮侵權商品的銷售價格、未銷售侵權商品的標價、被侵權商品的市場中間價格等等。這將增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侵權執法時的可操作性。

另商標侵權案件中,侵權品的銷售商常以不知道銷售的商品為侵權品為由進行抗辯,並主張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但是,什麼是合法取得,司法實踐中存在不同的認識。新條例對該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以下四種情形為合法取得,即(一)有供貨單位合法簽章的供貨清單和貨款收據,且經查證屬實或者供貨單位認可的;(二)有供銷雙方簽訂的進貨合同,且經查證已真實履行的;(三)有合法進貨發票,且發票記載事項與涉案商品對應的;(四)其他能夠證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

此外,新條例還細化了商標侵權便利條件的規定,即規定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提供倉儲、運輸、郵寄、印製、隱匿、經營場所、網路商品交易平臺等,屬於商標侵權行為中的為他人侵權提供便利條件的情形。

 新《商標法實施條例》是對修改後《商標法》的補充與細化,大大增強了實際執法的可操作性。新條例通過增加不計入審查時限的規定,妥善解決了商標審查中的效率與公正的問題;通過增加商標評審的口審程序規定,使口審成為可能,為當事人充分闡明主張提供了程序保障;通過完善商標異議的具體程序,進一步保障當事人權利的行使;細化商標侵權認定的相關標準,增強執法的可操作性及商標保護的力度。當然,新條例還就其他亮點,如加強對商標代理機構及行為的監管、明確商標國際註冊的規則等等,筆者未作一一解讀。新條例的實施,必將更加有利於商標註冊及管理的開展,更加有利於商標權的保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