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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智訊第34期-「元宇宙」商標布局沒?提醒注意指定新興商品【張甘穎 商標專員】

2022/1/14

前言

    從加密球鞋的先實體後虛擬,到現在的虛擬球鞋先虛擬後實體,究竟,對商標有何影響?想要搶攻新興的元宇宙市場[1],如何提出商標申請?如何保障已擁有的商標權益?可以從走在時尚產業前端的NIKE,以及商標商品的更迭來看這件事。

 

NIKE商標的觀察

    許多商標註冊人誤以為申請商標取得商標註冊後,就可以一勞永逸,等待延展,其實不然。商標面對著市場競爭,因應行銷,會有許多變化,譬如NIKE1996年、2013年在第9類申請了NIKE商標後,2016年、2021年短時間內又一再提起近似商標之申請案,為何這樣?除了商標圖樣以外,從指定商品也可以看出端倪。

    1996年指定商品為「各種眼鏡……」等,2013年指定商品為「手機護套、智慧型手機……」等,2016年因應推出的居家運動和健康計畫而提出新的商標申請[2]2021年則提出可下載及不可下載之虛擬商品及其線上零售商店等相關商品及服務。在在顯示NIKE商標及指定商品的變化隨著事業擴張及需求而調整布局。

    隨著事業經營的產業擴大,商標權人必須留意已取得的商標權利範圍是否足以涵蓋,畢竟在我國商標權是需要透過申請註冊核准後始能獲得的權利。當時尚產業不只是鞋子、服裝、眼鏡,跨入智慧型穿戴裝置、跨入文化或競賽活動舉辦、參與健身教育、娛樂服務…等等,如果還在固守第925類傳統的指定商品,沒有意識到商標已經跨足其他商品或服務而應補充申請、跨大商標權範圍,不啻是給予競爭者奪走商標獨占的可趁之機。

 

對尼斯商品分類的觀察

    「智慧眼鏡/手錶/戒指」方興時,雖然智慧眼鏡/手錶/戒指通常含有電腦軟體、螢幕並具收發訊息等功能,或許申請人會認為商品仍然具有傳統眼鏡/手錶/戒指的功能或型式,認為「眼鏡/手錶/戒指」的中文語意較為上位可以涵蓋擴充手錶功能的「智慧眼鏡/手錶/戒指」,而將商標指定於第9類「眼鏡」、第14類「手錶;戒指」,然於2016年尼斯分類新增「智慧手環(測量儀器)、智慧眼鏡、智慧手錶」等商品,台灣也相應在「商品及服務分類暨相互檢索參考資料」新增0962「穿戴式電子裝置」商品組群,則早先申請指定在「眼鏡/手錶/戒指」商品上取得註冊的商標還能對競爭同業主張商標權嗎?恐怕自己先面臨商標三年未使用的撤銷爭議!

    3D印表機」從工業影響漸漸延伸到多產業並在終端消費者之間掀起話題而爆紅時,有商標一度被核准指定在0917電腦軟硬體相關商品中[3],然最終2015年尼斯分類新增「3D印表機」,台灣相應在「商品及服務分類暨相互檢索參考資料」確立將該商品歸於0732屬於機械器具商品。不過,商品分類之目的畢竟只是提供商標行政管理及檢索之用,商標之間是否混淆誤認,仍然回歸指定商品之具體文字,則歸屬不同類別只是涉及規費計算,與商標專用權範圍較為無關。不過,與前述「智慧眼鏡/手錶/戒指」相仿,倘若申請人僅僅挑選爆紅當時官方公告的參考規範名稱,而申請指定在第9類「印表機」的商標,其商標權範圍勢必難以涵蓋到嗣後公告的第7類「3D列印機」。

 

結語

    在筆者有限的腦袋、看好虛擬時尚的發展及觀往知來的眼光中,只能說,商標不能一味求廣、求彈性,精準註冊在實際使用的商品上反而可能因此更有體質因應十年專用期的科技發展變數。所謂的創新,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在現狀中創造新的應用、價值或體驗,智慧錶,還是一樣是可以看時間的錶,或許也是縮小版的簡易型手機,誰能預知官方為他創設了新的商品組群呢?3D掃描及打印機,對終端消費者而言,只是2D3D的差別,指定商品卻根本分別歸屬於不同的商品分類。

    在過去,虛擬寶物通常搭載著遊戲軟體一同提供,指定在電腦軟體並無疑慮,而今,虛擬時尚的衣服、鞋子獨立出售,有諸多藝術家、設計者參與其中,且不乏單獨出售者,這,還是電腦軟體嗎?當虛擬服飾不是跟軟體廠商購買而是上服飾店選購時,與有實物的傳統服飾是否類似?虛擬時尚,將會是第25類裝扮修飾個人外觀的服飾商品,或將會屬於需與第25類交叉檢索的第9類電腦軟體商品呢?而且,即使同樣處在第9類,即使「可能」同樣是可下載的電腦程式,但是,誰知道呢?會不會又為它們新增商品組群呢?或者又有其他可能性?咱們拭目以待。

 

[1] 元宇宙或許還是個尚未正式定義之詞,有各種切入角度,或狹或廣,本文對於元宇宙之理解撰文背景之資料參考為:〈Nike擴大元宇宙佈局,宣佈收購虛擬鞋品牌RTFKT!還有哪些野心?〉,數位時代,2021.12.14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65972/nike-metaverse;〈Gucci推無法穿出門的虛擬鞋!NFT、社群媒體助攻,「國王的新衣」成時尚新趨勢〉,數位時代,2021.04.20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62340/gucci-wanna-fashion-;〈被馬斯克「穿」紅的虛擬球鞋品牌 RTFKT,將如何影響時尚產業?〉,未來商務,2021.05.10 https://fc.bnext.com.tw/articles/view/1355

[2] 其中第41類相較於2014年申請的「NIKE」商標,新增指定娛樂服務。

[3] 例如:2015年申請,在2017年順利註冊的註冊第01866186號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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